立法會審議落實《議員守則》 陳國基:加強自我監督 符合社會對議員期望

立法會早前提出《議員守則》,列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最嚴重懲處是停薪留職,為落實有關建議,政府應立法會要求提交《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並在今日(9日)進行首讀及二讀。政務司長陳國基稱,樂見立法會以更高標準,加強自我監督,提升運作透明度,引入守則符合社會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

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  

陳國基指,根據現行條例只有在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而被暫停職務的情況下,才會扣起其停職期間的酬金和津貼,為落實立法會的建議,當局提交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涵蓋議員因其他違反守則行為,而被暫停職務的情況,是次修訂亦同樣為立法會提供彈性,容許日後根據議事規則批准的其他理由,扣起被暫停職務的議員的酬金和津貼。

陳國基稱引入守則符合社會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資料圖片
陳國基稱引入守則符合社會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資料圖片

 

當局提交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涵蓋議員因其他違反守則行為而被暫停職務的情況。資料圖片
當局提交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涵蓋議員因其他違反守則行為而被暫停職務的情況。資料圖片

 

政府應立法會要求提交《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並在今日進行首讀及二讀。
政府應立法會要求提交《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並在今日進行首讀及二讀。

 

若草案通過,建議將可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生效。
若草案通過,建議將可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生效。

 

當局提交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資料圖片
當局提交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資料圖片

 

他表示,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及內務委員會,已通過支持制訂守則,進一步完善立法會議員的覆職制度,若議員支持,及早日通過草案,建議將可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生效,相信可為下一屆立法會繼續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更好發揮立法會憲制職能,奠定良好基礎。

記者: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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