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金局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宏利的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李肇文,並取消他由今年7月10日至明年3月9日,合共8個月的強積金中介人註冊資格。
積金局表示,李肇文沒有迅速地執行一位客戶的指示,為其以僱主身份登記強積金計劃,因而錯過兩個供款月份。
他的失當行為違反了宏利相關內部政策及指引,亦違反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須以按理可預期一個審慎的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應有的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
該個案由保監局作出調查後轉介積金局跟進。積金局表示,在決定該個案的紀律制裁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其違規事故的性質、嚴重性和影響;其過往並無被積金局紀律處分的紀錄;以及積金局須向業界傳遞具強烈阻嚇力的訊息,表明局方不會容忍有關失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