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於今日(23日)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在荃灣及葵青區一帶派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2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拘捕兩名分別56歲及66歲的男司機。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其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涉案私家車亦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據悉涉案2輛私家車被截獲時,行走的路線圍繞荃灣、青衣及葵涌一帶,車程較短,司機涉載客收取約100元以內的報酬。其中有涉案車輛懷疑經過非法改裝,警方不排除一旦驗車證實屬非法改裝,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控以相關維修保養欠妥的罪行。

警方截獲2輛白牌車。劉漢權攝

兩輛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廖偉倫。

高級督察廖偉倫講述警方行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以被罰款1萬元以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者會被處罰2.5萬元以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該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的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以及乘客,都可能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