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前年「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開放輸入外勞,有工會幹事日前發現,勞工處刊登的職位空缺資訊與事實上的工作性質不符,見工時發現「零售業售貨員」,變成了「魚檔工人」,需要劏魚,質疑招聘程序有問題。勞福局昨晚回應指,相信是工友對工作安排存在誤解。
揭發事件的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今早(6月19日)在商台節目指出,該職位是她親身陪同工友去應徵,不同意有「誤會」。

僱主指劏魚「非主要工作,但都有機會要劏」
張麗霞指,早前陪同工會會員到正招聘「零售業售貨員」的公司面試,但面試時僱主指全天候均需要「濕手濕腳」,又指「需要用刀」、「雖然劏魚不是主要工作,但仍有機會要劏」。此外,僱主又要求應聘者略懂英文,以便與前來買海鮮的外傭溝通。
張麗霞表示,會員在正式面試前曾兩次向勞工處查詢招聘的公司,勞工處首次回覆「不肯定」,其後再回覆指公司的英文名稱包含「海鮮」,估計是與海鮮相關的店舖。她指由於該工友本身做過賣壽司的工作,如果是「賣海鮮」尚且有經驗,但劏魚是不同的技能。
被問到是否如局方所指「對申請職位的工作安排存在誤解」,她指:「我哋兩個人見完工行返出嚟,都無『誤會』嘅感覺,我哋兩個事後都有笑。」她指不希望爭論下去,但認為僱主稱網站不能填寫太多內容、不是其本人填寫等說法,反映招聘程序存在問題。「賣件衫係售貨員,賣架車又係售貨員,但魚檔同我哋想像中(工作性質)係好唔同。」
勞福局昨晚在社交平台表示,根據勞工處紀錄,申請僱主從事海鮮銷售業務,經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售貨員」,負責於商場及超級市場售賣海鮮。勞工處已覆檢有關資料,確定申請職位的工作內容符合「售貨員」的職務範圍,僱主亦重申該職位並不需要劏魚。該工會幹事的意見,相信是由於她對申請職位的工作安排存在誤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