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台灣女子本周三(18日)將與英國未婚夫,在香港登記結婚,她昨日(15日)在社交平台發帖公開徵求「兩名善心人士」當證婚人,希望有人有空屆時來幫忙,帖文引發熱議揣測,有網民留言願往,但不少人指事件耐人尋味。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查詢表示,為陌生人擔任證婚並無違法,但他不建議網民隨便為陌生人擔任證婚人,因為有可能承擔極大法律風險,他詳細拆解當中涉及的法律陷阱,詳情如下:
台女香港嫁英國男公開徵證婚人 細節耐人尋味惹揣測:無家人?無朋友?無同事?大律師揭法律陷阱位↓↓↓↓






















一位台灣女子昨(15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表示:「我和英國未婚夫下週三(18日)將於香港登記結婚,尋求兩位善心人士來當我們的證人。」
該女子期望:「希望可以找到人來幫忙」,並預先向願意幫忙的網民道謝:「結婚最後一哩路感謝有你的參與。」
她在帖文詳列時間和地點,她和英國未婚夫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上午註冊結婚,她提醒願意擔任證婚的人士,須「滿18歲攜帶香港身分證(或非港人帶護照)」。
求善心人幫忙 有網民留言願做證婚
該女子的個人社交帳戶,約於一年前(2024年7月)開始發帖,至今發布約12段帖文,主要是分享她與未婚夫的生活點滴,她在帳戶介紹自稱為「XX的未婚妻」,旁寫英文縮寫「TWGB」(台灣及英國縮寫)。
部分網民留言表示願意幫忙:「……我在中環上班,如果不是太耐的話都可以幫到你。」「我唔使返工,可以啊!」有人則建議女事主找律師做證婚。網民亦有留言祝賀兩人:「恭喜你們。」「恭喜,祝福你們。」
女事主拒透露背景 網民:沒屋企人沒朋友沒同事?成件事有啲奇怪
不過,不少網民提出質疑,奇怪兩人為何要陌生人擔任證婚:「沒屋企人沒朋友沒同事?成件事有啲奇怪。」「三唔識七做證人?」「點解唔返英國結?唔係仲好咩?台灣啲婚書又靚咁多,可以自己揀,點解唔台灣結?」
有人問女事主「父母呢?」,奇怪她何以不找雙方父母擔任證婚,多位網民追問:「不如解釋下,點解台灣人同英國人要去香港結婚?」
網民希望女事主可以交代多些背景資料,但女事主對於網民的提問全不回應,但對於祝福她們的留言均有點讚。
有網民再進一步質疑:「Post主一個回覆也沒有,這證明佢只想要人關注,從來冇需要回應事實。」
網民籲小心提各種揣測
網民擔心事件另有內情,提出各類大膽揣測:「會唔會女方被騙,家人朋友都反對,所以就冇人做見證人。」「我聽過的台女+外國男跑去第三國結婚,原因是外國男不願意出具單身證明。」
不少網民提醒在未明兩人背景前,不要隨便為陌生人擔任證婚人,以免中伏:「唔好亂咁幫人做證人!小心。」「有乜嘢差錯的話,你要去入境處落口供,祝你好運。」
有人分享早前亦收過為陌生人做證婚有酬邀請:「之前試過畀人叫過去做證婚人,仲有500蚊酬勞畀番,我覺得係一個騙局,最後都係冇去。」
大律師:絶不鼓勵為陌生人作證婚 極容易被利用而誤墮法網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為陌生人做證婚人並無違法,但潛在極大法律風險。作為法律界人士,他絶不鼓勵為陌生人作證婚,對結婚人士的背景無任何認識,貿然為人做見證,極容易被利用而誤墮法律陷阱。
他指出,在港結婚需要符合一些法律條件,例如是否單身或已正式離婚,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本港合法逗留條件等。
他指,假設一對男女在台灣或英國,任何一方若曾結婚而未辦理離婚,日後被揭穿,便可能涉及詐騙等法律問題,證婚人有可能涉及串謀詐騙。若結婚背後潛藏其他欺詐行為,如為移居本港進行假結婚等,作為見證人亦可能受牽連。
他表示,作為證婚人應該對結婚人士有一定認識,「證婚人一定要確保今次結婚,係真誠、真心相愛締結一段婚姻,而唔係為咗其他不法目的。」若為賺取酬勞而為陌生人擔任證婚更絕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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