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船廠認為海事處會幫手守尾門好匪夷所思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進行至第31日,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直指船廠有責任跟從海事處審批的圖則建船,若有改動必定要告知海事處,「海事處expect佢地咁做」,強調有船廠證供認為「海事處會幫手守尾門」之說好奇怪,補充「無理由用公帑為船廠守尾門,好匪夷所思」。陳思賢認為船廠「好大責任ensure structure之類嘅正確性」,船東亦會確認圖則,海事處主要關注船隻的安全性,「三方都會check,唔會得1個party喺度守尾門,其他人可以唔駛理,好匪夷所思,三方要合作先可以造船」。

海事處首批海泰號總佈置圖則時無包括船頭加固鋼片

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憶述海事處首次批准肇事「海泰號」的總佈置圖則時,圖則上並沒有顯示船頭會用兩塊L型鋼片加固,「係第一個approved嘅GA(總佈置圖)無呢塊(鐵片)」,其後海事處才在「海泰號」的傾斜測試及穩定性計算文件中見到圖則「船頭多咗條線」,「翻查記錄最早見到有呢個marking drawing就係傾斜測試」,惟當時沒有「approved stamp」。

陳補充,根據1995年指引,船東沒有海事處處長批准的情況下,不能隨意改動船隻,海事處若留意到船隻有任何改動時,會有兩種做法,一是要求船東還原,另一是批准船隻改動,批准船隻改動時,會「睇下對船嘅安全有無影響」。陳稱「如果我地係safety point of view,我地最關心咩改動對船嘅安全有影響」,惟當時「海泰號」加固L型鋼片可以增加船隻的抵抗力,「對船嘅安全完全無影響」,故海事處沒有特別檢驗鋼片的規定。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第31日。資料圖片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第31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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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坐家屬列席聽審。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兒童,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島對海域被淹死。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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