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115天審訊。第4被告張家俊續出庭自辯,供稱涉案Telegram訊息並非由他所發,因為有其他人能透過Telegram多重登入功能、登入涉案Telegram帳號。而帳號涉嫌開發遙控引爆炸彈的Telegram聊天機械人,張家俊則稱相關指令訊息可能是其同事Rachel所發,因為Rachel在2019年亦曾開發其他Telegram機械人。
張家俊指非個人手機Tg帳號唯一管理人
張家俊今供稱,他並非自己手機Telegram帳號「Alpha Force」的唯一管理人,因Telegram具有多重登入功能,他不知道其他登入該帳號的人士中,是誰訂閱了涉案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而他亦非該頻道擁有人或管理人。
張家俊曾把自己的手機借給其他人,包括他兩份工作的共10名同事及公司客戶,指同事會借他手機來測試編寫的程式或手機版網頁;他的手提電腦亦曾借給女友瀏覽網頁,惟女友在案件審訊期間已離世。
否認Tg內與「一枝弓」和「五飛」對話的是自己
辯方問到,張家俊手機Telegram內與「一枝弓」(控方指稱李嘉濱)和「五飛」(即何卓為)的對話訊息。張家俊稱相關訊息並非由他所發,不知道兩個帳號是甚麼人,但他猜測發訊息給「五飛」的人是同事「大隻仔」陳湛男,因為訊息涉及3D打印機、而陳湛男「玩開3D printer」。張家俊又指陳湛男同樣透過Telegram多重登入功能登入了帳號「Alpha Force」。
「Alpha Force」亦曾與「Mike Chen」互傳Telegram訊息,「Mike Chen」疑有軍人背景,雙方在Telegram討論炸彈相關議題,例如提到「20kg 有破片 有密實的裝填,會死,車都翻」、「有玻璃珠,5米內死,PLA膠就噴飛,但死不了」。惟張家俊今供稱相關訊息並非由他所發,他亦不認識「Mike Chen」。
此外,張家俊被指在案發時使用Telegram「Botfather」編寫聊天機械人,用以遙控引爆炸彈。張家俊今供稱,他對「Alpha Force」與「Botfather」之間的訊息記錄不知情,但他認為應該是同事「Rachel」發生的訊息,因為Rachel曾在2019年曾開放Telegram「被捕者通知機械人」。
不知家中檢獲公司手提電腦內含3D設計圖與炸彈相關
張家俊稱,警方在他家中檢取的另外兩部手機以及一部手提電腦均不屬於他,其中兩部手機內Telegram訊息非由他發出,手提電腦則屬公司所有。
辯方問到,該手提電腦中部份檔案路徑含有張家俊的姓名。張家俊則解釋,該部電腦是當初他陪伴公司老闆一起到門巿購買,店舖職員協助開機及初始化,由於須開設帳戶,當時老闆仍未想好公司名稱,便先使用張家俊的姓名,後來公司同事亦會使用該電腦開發程式或網頁。
張家俊稱,該手提電腦主要是Rachel在使用,陳湛男亦有機會使用,對於電腦內的懷疑炸彈3D設計圖,他不知與炸彈相關,但認為只有Rachel懂得相關設計技術。
確認Rachel及「阿蛋」等人均有出席生日燒烤
首被告何卓為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盤問張家俊時,問到張家俊是否在2020年1月29日曾到蝴蝶灣燒烤、為何卓為慶祝生日。張家俊同意,並確認Rachel、陳湛男和何卓為中學師弟「阿蛋」均有出席;張家俊亦表示自己由同年1月起,沒有再前往過何卓為租住的宏創方503室。法官陳仲衡則關注,當日一行人有否拍照留念。張家俊稱沒有,又指自己不喜歡拍照。
盤問下,張家俊又指2020年3月7日下午,Rachel和陳湛男曾到他家中及放下物品,兩人當日前往蝴蝶灣燒烤,而陳湛男一直逗留,直到張家俊睡覺,所以他不知道對方何時離開。
張家俊稱平時透過Signal與Sam Chan聯絡
控方外聘資深大律師林芷瑩盤問時,問張家俊何時認識其公司老闆「Sam Chan」。張家俊稱在2016年透過Facebook認識對方,他和Sam Chan亦有一起構想公司,但他本人並未出資;張家俊稱他平時透過應用程式Signal與Sam Chan聯絡,並未使用電郵通訊。
控方續指,警方在張家俊公司辦公室檢獲其卡片,上面印有其職銜「Principal Engineer」及電郵地址。張家俊稱卡片上的電郵地址直到他被捕為止仍未能使用,但公司已購買相關網址及伺服器;又稱自己對卡片上的職銜感到莫名其妙,因公司內沒有明確職位,但他自認為是「CTO」(技術總監),是最高級的員工、「我覺得自己係打工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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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4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