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6日)在赤柱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2)及(4)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消息指,被捕男子為已解散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

黃之鋒再度被捕。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35+顛覆案,47人2020年參與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被定罪,去年11月接受判刑,當時黃之鋒判囚56個月,在赤柱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