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人多車多,當司機遇到只涉及車輛輕微碰撞的小意外,沒有人在事件中受傷,究竟是否必須要報警處理?《星島申訴王》訪問不少駕駛者,司機崔先生認為,如果意外中有人受傷需要送院,才會選擇報警。私家車司機秦先生則指,會視乎當時交通是否繁忙和碰撞嚴重程度等,若果座駕僅少少「揩花」,只會留下對方個人資料、聯絡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已可私下解決,毋須報警阻礙交通。







輕微碰撞無人受傷 報案室隔空教5招處理
《星島申訴王》兩位星級主持糖妹和Bryan(潘梓峰),以小劇場模式,模擬糖妹座駕被Bryan撞到,需要報警的處理方法。負責接聽報案的港島總區指揮控制中心交通部警長星哥,當得知意外只屬輕微碰撞、沒有撞毀政府財物,也沒有人受傷且願意和解,隨即向兩位主持表示不用等警員到場,並教他們兩位以下5個處理步驟:







第一步:涉事司機先走到行人路安全位置;
第二步:在安全情況下,圍着兩輛車拍下影片及附近環境,例如燈柱位置等;
第三步:將涉事車輛駛至不阻礙交通的安全位置;
第四步:在不影響交通和安全情況下,將意外損毁情況拍得詳細;
第五步:雙方司機交換資料,包括車主全名、地址、車牌和電話號碼;當司機將個人資料報告給接聽的警務人員後,會獲告知報案編號。





輕微交通意外處理方法 6月1日正式實施
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警司方帆(Mike Sir)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一些只造成損毀的交通意外,司機在意外後要遵守法例,必須停車和交換指明的資料,但法例沒要求他們一定報警,或等候警方到場。如果真的要報警,警方收到電話後,會確定事件是否輕微,例如有沒有人受傷、涉及兩輛車或以下,當兩名司機在現場同意和解,其實雙方可透過電話處理,甚至選擇不報案。
Mike Sir補充,如意外在公路上發生,或者屬有人受傷的嚴重交通意外,又或涉及司機有藥駕或醉駕,警方一定會派人到場。他又提醒市民,以上輕微交通意外處理的方法已經在6月1日正式實施,專責接聽報案的警員會通過電話,協助涉事司機處理現場情況,以便利市民,不用等警察到場,以節省時間及減低對交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