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2019年招聘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期間,優待特定應徵者,上調面試分數,同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早前認罪為控方作證,其餘7人否認控罪,受審後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今午於區域法院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眾被告有任何涉案得益,或具體上調多少分數,下令為各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眾被告續准保釋。
部份被告缺乏悔意卻祈法庭索取社服令報告
香官今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眾被告有任何涉案得益,或具體上調多少分數,全部初犯,服務社會達三四十年,如今皆已退休。香官提到各被告均望法庭先行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出根據案例,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先決條件乃被告具有真誠悔意,指出60歲被告羅世華認罪表明後悔,然而有些被告卻只表明尊重法庭裁決,愧對家人。
辯方求情指61歲易錦添生活檢點,熱心公益,疫情期間在北區協助抗疫,獲北區區議員曾興隆撰文證明其不懼危險,挺身而出,更一直裝備自己準備參與關愛隊,志向宏大,最重要的是易錦添表明悔過。辯方另指64歲鄧永平為人勤力誠實,樂於助人;孝順病母,日常負責照顧對方;工作時勇於拘捕犯人,背景報告之正面平生少見,即使受審期間仍反過來安慰友人及代表大律師等人,案中參與最少,沒有主動提供任何應徵者資訊或參與面試。香官質疑鄧永平求情信中提到單單發出數個訊息便遭牽連,憂慮失去退休金,又稱對家人悔疚,明顯缺乏悔意。





有被告求情稱曾掙扎是否認罪惟最後決定受審
辯方求情指62歲被告黃偉雄對犯案深感後悔,獲160名同事撰文求情,而其女兒受躁鬱症困擾,多年來不斷出入醫院,黃偉雄仍盡心盡力照顧女兒。辯方轉指背景報告中提到64歲被告陳江松深切後悔,日常仍願意照顧七旬胞姊。辯方最後指59歲戴焯輝當初一度掙扎是否選擇認罪,後來幾經考慮才決定受審,定罪後也曾向感化官表達悔意。辯方指59歲麥偉忠事發後自責,香官質疑同樣缺乏悔意,辯方解釋麥偉忠認同案中做法不公不妥,亦望法庭同為61歲李達釗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8名被告依次為60歲羅世華、61歲李達釗、59歲戴焯輝、61歲易錦添、59歲麥偉忠、64歲鄧永平、62歲黃偉雄及64歲陳江松。羅世華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其他7人則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士串謀使各被告,及招聘遴選小組其他成員,身為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相關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在他們之間傳閱某些將會出席招聘遴選面試應徵者的面試時間表,使他們得以優待該些應徵者,致未有完全遵從政府訂立的公務員聘任政策的原則招聘。
案件編號:DCCC105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