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提前釋囚 三分之一重返獄中

媒體分析報告顯示加州在疫情時提前釋囚,其中三分之一最終重返牢房,圖為2020年11月一座州立監獄康樂中心放映紀錄片期間,囚犯一件外套掛在椅背上。美聯社資料圖片

加州懲教局的數據顯示,州長紐森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提早釋放的加州囚犯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最終又回到監獄。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發表長篇分析報道稱,2020年疫情爆發後,州長和懲教局並未公佈提前釋放的數千囚犯的姓名和罪行的完整清單,令大眾對史無前例的釋囚行動細節一無所知。

在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懲教局總共提早釋放了約1萬4800人。截至2025年1月31日,其中約有4600人回到了監獄。

數據顯示,大多數提前釋放的囚犯都沒有犯下會令其再次入獄的嚴重罪行。有30人因一級或二級謀殺罪而重返監獄,佔總人數不到1%。

這些人重回監獄的前三大原因是非法持有槍支(佔14%)、襲擊(10%)和入室盜竊(9%)。偷車、二級搶劫和家庭虐待各約佔4%到5%。數據只包括囚犯被判的最長量刑的罪名。

CalMatters透過新聞報道、訪談、新聞稿、地檢官聲明和懲教局的數據,拼湊出數千名重返州立監獄者的遭遇。

懲教局等刑事司法機構對累犯的定義是,在獲釋後三年內有犯下新罪行的人。據發言人表示,該局主要使用定罪數據來衡量累犯率,而非重返監獄率。CalMatters的數據只包括重返監獄率,而且是在將近五年的更長的時間內。

根據分析,疫情期間的提前釋囚中,有23%的人在不到三年間又回到監獄。沒有重返監獄的基線比率可作比較,但根據該局最新的累犯報告,這比2019-2020年獲釋後三年內重返監獄的17%比例略高。

在全國,Robina刑法和刑事司法研究所的研究人員估計,在疫情期間,34個州和聯邦監獄系統有近8.1萬囚犯被釋放。2022年,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報道,從聯邦監獄釋放的超過1.1萬人中,有442人重返監獄,17人犯下新的罪行。

俄勒岡州州長在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期間為約950人減刑。2023年的報告發現,其中約12%的人在獲釋後兩年內又被關進監獄。

紐森辦公室拒絕就此事置評。本報訊

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