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福縣加強動物保護 虐待者飼養寵物坐牢

根據上周簽署的一項新法律,蘇福縣虐待動物者如果繼續飼養寵物,將面臨牢獄之災或高額罰款。

《紐約郵報》報道,縣議會投票決定把虐待動物者擁有寵物定為A級輕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或1000元罰款。蘇福縣長羅曼(Ed Romaine)上周曾表示,「這項法案將保護動物,因此我將簽署通過,我們有義務照顧我們的寵物和動物。」

蘇福縣於2010年成為全國第一個縣區,要求被定罪的虐待動物者把姓名和聯絡資訊添加到登記冊中。

據縣網站稱,由該縣警務處和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負責維護的登記冊上,目前有30人。

違法者將被記錄在案10年,期間如果他們被犯下另一項與動物有關的罪行,時間將重新計算。

這項立法的發起人、蘇福縣議員邦坦皮(Stephanie Bontempi)表示,原先即使違反規定養寵物,也沒有任何真正的懲罰,「我們已經堵住了這個漏洞,我很高興能夠把這項立法付諸實施」。

這項新法是在波希米亞(Bohemia)一間恐怖動物收容所被發現約100隻死貓的幾天後簽署的。

蘇福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主席格羅斯(Roy Gross)表示,經過多年爭取更嚴厲的處罰措施後,對於法律終於獲得通過感到「非常激動」。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