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長胡楚和紐市5名地區檢察官於7日就龐大預算法案中包括的刑事案件證據「發現法」修改進行勝利慶祝,今次修法將防止刑事案件因無關緊要的小錯而被駁回,並縮小檢察官必須移交給辯護律師的證據範圍。
據《紐約郵報》報道,胡楚在曼哈頓州法院與多位地區檢察官一起發表講話,她一直拒絕就「發現法」做出讓步,導致這項龐大的預算協議陷入長達數周僵局。她強調,「我一直說會在2500億元的預算上堅持這個問題,原因是在一些人可能不太理解的法律術語背後,人們的生命正處於危險之中,你不能因為一些無關的證據,就讓傷害他人的暴力罪犯逍遙法外。」
多年來,紐約檢察官一直抱怨稱,2019年紐約州的證據共享法改革,導致案件駁回數量激增。這項改革之所以獲得通過,是因為許多紐約人因通常較輕的刑事指控,而長期在監獄中等待審判。
反對者稱,改革後對控方提供證據的繁瑣要求,迫使檢察官要在限時內交出大量證據。檢察官說,由於未能提交可能只是無關緊要的證據,也會導致被指控的罪犯因技術原因而逍遙法外。之前曾有一名據稱毆打女友並在朋友面前撕扯她衣服的男子,雖然檢察官已向辯護律師提交了70多項證據,但只因遲交了一份唯一與案件無關的證據:負責逮捕的警員過往的紀律處分文件,令這宗家庭暴力和性虐待案件在曼哈頓法庭被駁回。
根據州長辦公室的說法,胡楚和州議員達成的協議將包括要求法院從整體上考慮檢察官的工作,以及缺失的證據是否損害了辯方利益,這是為了防止案件因無關緊要的錯誤而被駁回;收窄檢察官必須提交的證據範圍,以免包含對案件沒有實際意義的無關緊要的資料;明確規定只有檢察官未履行「應盡職責」時,法官才應駁回案件;要求辯護律師於35天內對檢察官完成提交證據的證明提出質疑。
史丹頓島地區檢察官麥克馬洪(Michael McMahon)表示,「該法大體上要求我們盡快、盡可能高效地移交材料。現在,如果辯方有異議,他們必須在 35 天內提出。」

胡楚就預算法案包括的「發現法」修改進行勝利慶祝。州長辦公室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