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牌建築公司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公司申請清盤,羅兵咸永道已被委任為臨時清盤人。保華去年中開始面臨財困,旗下保華建業集團有限公司和保華管理有限公司上月已被正式頒令清盤。保華旗下的合營公司身為香港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智能停車場工程的總承包商,被指至今仍未支付分包商萬基建築工程費,昨入稟高等法院連本帶利追討494萬元。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原告為萬基建築有限公司(Mankey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被告為Paul Y. – CIMC – JEC Joint Venture為一間合營公司,地址位於觀塘鴻圖道51號的33層高甲級商業大廈Two Sky Parc(前稱:保華企業中心)。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為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建築工程的總承包商,原告則為負責自動化停車場部分圍板工程、中華電力鐵器工程、提供設計、供應和安裝防護屏障服務的分包商,但被告未按合約向原告支付近494萬元工程費,原告去年12月尾透過律師去信追討不果,遂入稟高等法院連本帶利追討494萬元工程費用。
原告與保華建築兩公司另有官司
高等法院特委法官鮑進龍早前已委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莊日杰及蘇文俊,為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保華建造有限公司、保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及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5間公司的臨時清盤人。他們正梳理該5間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維護公司資產和記錄,將會適時向5間公司的利益相關方提供進一步的最新消息,並處理債務問題及制訂重整方案。
萬基建築今年2月已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指萬基建築與該兩間公司合共承辦23個項目之工程,包括港大沙宣道天橋、科大學生宿舍、香港國際機場中場客運廊區的多用途大樓及洪水橋的專用安置屋邨第二期等,但兩間公司未依照合約向萬基建築支付工程費用,透過律師去信追討不果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追討工程費用合共約955萬元及利息。
案件編號:HCA736/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