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歲男時任物業代理,涉嫌於2021年5月至12月期間,每月以數千元賄賂31歲男上司,幫忙掩飾缺勤,並虛報值勤記錄以詐騙公司薪金逾5.8萬元。兩人亦涉嫌虛報物業交易經辦代理,詐騙公司佣金合共逾2.2萬元。兩人共被控欺詐等3項罪名,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名被告暫時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批准兩人各以5000元保釋候訊。
首被告黃民斌(30歲),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物業代理,被控2項欺詐罪,及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黃涉嫌於2021年5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間,賄賂其上司梁傑向美聯物訛稱黃於該8個月的值勤記錄屬實,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黃支付薪金合共58,363.63元。黃另涉每月向梁傑提供數千元賄款,合共38,000元,作為包庇的報酬。
次被告梁傑(31歲),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將軍澳某分行經理,被控1項欺詐罪。梁涉嫌與黃於2021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間,向美聯物業謊稱黃是沙田柏傲莊三期某單位的買賣經辦代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兩人多支付共22,387.4元佣金。
根據廉署新聞稿指,調查後發現,黃於案發期間實際上在餐廳當全職侍應,只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而且沒有參與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
案件編號:KTCC 57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