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插贓嫁禍中學生藏毒詐騙近5萬元 運輸工潛逃11年後認罪還押候懲

59歲男子於2012年至2013年間假冒警察,先插贓嫁禍16歲中學生藏毒,再聲稱可以幫事主擺平事件,前後向事主索取近5萬元。事主向同學借錢時,因同學母親拒絕並聯絡事主家長而揭發此案。冒警男於2013年被捕後棄保潛逃,2024年再度從羅湖入境香港時被捕,今於區域法院承認9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永豪指,被告曾在事主學校外等候,又聲稱事件涉及黑社會人士、廉政公署,形容案情非常嚴重又令人髮指,下令被告還押至3月27日判刑。

冒警插贓中學生藏毒

案發時任職運輸工的59歲被告梁偉傑,承認9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案情指,被告於2012年11月19日至2013年4月25日期間假扮警察,多次向當時16歲的陳姓中學生索取共47,950元,及價值2000元的手機。

被告於2012年11月19日,趁陳獨行至天水圍嘉湖山莊銀座時,上前拍陳的膊頭,自稱是警察並快速展示一張疑似警察委任證的證件,然後對陳搜身。被告從陳身上取出一小包白色粉末,聲稱是毒品,指陳藏毒要帶回警署。陳哭訴並不斷指毒品不屬於他,被告拒絕讓陳致電家人,並指他可幫協助陳擺平事件,其後取走陳錢包內的800元,「就當無件事」,並索取陳的姓名、電話號碼、住址及就讀學校。

多番以不同藉口索要金錢

同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的某日,被告在放學時間於陳校外等候,訛稱鑑證科人員可能會驗指模,再索取250元。翌日,被告再找陳,要求陳交出手機「查吓電話通訊紀錄」、「睇吓同班人有無關係」,之後再沒歸還,隔日再向陳索要400元加快驗手機,最後聲稱他已把手機「整爛」及丟棄。

被告其後多次以不同藉口向陳索取共約46,500元,包括替其取消警方檔案需要3000元、協助銷案的同袍被廉署拘捕,需要「安家費」4000元、同袍在獄中被打傷需要醫藥費250元、黑社會或會找上陳需要金錢擺平等。陳不斷問同學借錢以配合被告要求,直至2013年4月18日,被告向陳索取更多金錢,稱要和黑社會談判。陳請求同學向母親借錢時遭同學母親拒絕,並透過學校聯絡陳的家長,終揭發案件,陳的家長報警求助。

被捕後反咬男生搶劫

同年4月25日,被告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其後反指是陳搶走他裝有11萬人民幣的手提包後被抓,陳當時向被告求饒並建議分期還款,惟陳沒有如期還款。被告被捕後棄保潛逃,2024年1月在羅湖管制站再次被捕,警誡下稱「無嘢講」。

案件編號:DCCC726/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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