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24日)聯同海關人員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66歲姓陳本地男子,並在其行李箱內檢獲20包共重約10.7公斤懷疑大麻,市值約239萬元。
經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以任何方式協助販毒集團販運毒品,都觸犯香港法律。販毒集團往往捉緊其他人「搵快錢」的心態,透過不同途徑,以豐厚報酬利誘其他人參與販毒行為,將毒品從海外地區運入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