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分裂國家︱台灣八旗文化總編「富察」認罪 國台辦披露判囚3年

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因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2年前在上海被捕,2月中一審罪成但未宣佈刑期。國台辦今日透露,李延賀被判有期徒刑3年 ,剝奪政治權利1年。

未提上訴判決已生效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日在記者會上披露,富察的判刑結果。他指,李延賀「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當庭表示「伏法認罪」未提上訴,判決已依法生效。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中新社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中新社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涉危害國安,2023年3月底在上海被捕。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涉危害國安,2023年3月底在上海被捕。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

 

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李延賀)。FB
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李延賀)。FB

 

八旗文化總編富察兩年前在上海失聯。
八旗文化總編富察兩年前在上海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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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華表示,對於刑期,「當事人和家屬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已經告訴他本人」。他續說,作為發言人,本不願公開討論具體細節,但民進黨當局卻對此一再炒作。「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司法個案,就是想汙衊抹黑大陸的司法體制,所以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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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華指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他強調,刑罰執行期間,大陸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親屬與家屬的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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