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8歲入境男司機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和罰款1000元。
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香港海關昨日(3月24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一輛報稱空載的入境私 家車。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先後在私家車前排車門夾層、車頭防撞桿及中間置物箱檢獲共約1.8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9.3萬元,應課稅值約6萬元。該名男司機亦隨即被捕,該輛跨境私家車亦被檢取。

涉案的入境私家車和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海關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海關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撃跨境走私活動。
部分未完稅香煙被藏於涉案私家車的前排車門夾層。海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