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 : 逾930公司及組織等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 最新活動5.9舉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2日)表示,律政司於2009年推出「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鼓勵公司、組織和個人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同意先考慮採用調解解決爭議,然後才採用其他爭議解決方法或進行訴訟。至今,已經有超過930間公司、組織、聯會及個人簽署承諾書,實在令人鼓舞。律政司每兩年一度舉辦旗艦活動「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將於5月9日舉行。

要將調解文化感染整個社會  應由校園着手

林定國在第八屆中學朋輩調解比賽總決賽致辭時表示,要將調解文化感染整個社會,應該由校園着手,將這價值觀從小植根於下一代。律政司近年通過舉辦、合辦或支持多項活動,積極向學生推廣「調解為先」文化,希望提升他們對調解的認識。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同學長時間相處,難免會有不同意見或發生磨擦,在爭議發生時當事人也會承受心理壓力甚或破壞了同學之間的關係。朋輩調解能為雙方提供一個公平表達意見的平台,促進溝通和理解。同時,中立的朋輩調解員能排解雙方情緒,努力斡旋,令雙方找到共通點,從而有建設性地解決糾紛。
 
他指出,要成功調解朋輩糾紛,朋輩調解員需要時刻保持中立,除了需要理解事情的經過、雙方的感受和期望,也需適當運用「換位思考」、積極聆聽等調解技巧協助雙方找到共通點,共同找出解決辦法。

林定國又指,較早前聽過一名國際調解專家的分享,「若解決爭議是透過訴訟或仲裁,其實是look to the past,只回望過去誰對誰錯,但調解是look to the future,是在解決問題之餘,大家向前發展持續的關係。」他認為人不應該只回顧過去,應該向將來看,所以調解就是其中一個能令雙方達至雙贏局面並面向未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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