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高院裁決非公民投票法違憲

紐約州上訴法院昨(20日)就紐約市的非公民投票法做出裁決,以6比1的結果裁定該法違憲。至此紐約市議會在2022年通過的非公民投票法正式告終。

紐約市2021年12月通過非公民投票法,計劃允許在紐約住滿30天並有綠卡或工作許可的非公民紐約居民在地方性選舉中投票。該法案於2022年12月由市長簽署生效,使近100萬非公民紐約市民可以在紐約市地方選舉中投票。但2023年1月,一些共和黨選民和民選官員以及紐約州共和黨委員會和共和黨全國委員會的成員共同提起法律訴訟,試圖阻止非公民投票權法實施。州最高法院上訴庭二司於去年2月21日做出裁決,認定非公民投票權違憲。

市法務局隨即代表市府向州上訴法庭提交上訴,市議會也就此發出聲明,稱非公民投票法意在為那些在紐約市繳稅,卻因為不是公民而無法在地方事務上發聲的紐約市民提供參與民主的機會。西語裔法律援助處(PRLDEF)、亞美法律援助處、非裔正義移民聯盟(BAJI)、紐約伊斯蘭關係委員會(CAIR-NY)等組織也向州上訴法院提交上訴通知。他們表示地方政府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政策制定者,紐約的納稅人理應在影響自己生活的事務中發聲,但現在數十萬名移民紐約市民卻被剝奪了在這些事務中發聲的權利。

但昨日上訴法院做出的裁決終結了這條自通過後一直未能實施的紐約市法。上訴法院在裁決中強調:「根據現行的紐約州憲法,投票權僅限於公民。」

共和黨對此裁決表示歡迎。州共和黨主席考克斯(Ed Cox)在聲明中表示:「紐約市議會激進民主黨人的非公民投票提案已被正確地否決。」代表共和黨提訴的史丹頓島區長福塞拉(Vito Fossella)在聲明中強調:「我們從一開始就堅持,紐約州憲法的明確語言並未將投票權擴展至非公民。」

對此,紐約市法務局發言人表示:「紐約州最高法院已經做出裁決,我們尊重法院的決定。」但很多民權團體紛紛發聲,對裁決表示失望。

紐約移民聯盟(New York Immigration Coalition)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穆拉德·阿瓦德(Murad Awawdeh)表示,今年是《1965年選舉權法案》通過的60周年,但全國範圍內選舉權卻在持續削弱。紐約州上訴法院的裁決,對選舉權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也剝奪了那些支撐紐約市運作的社區的投票權。西語裔法律援助處(LatinoJustice PRLDEF)副法律顧問魯伊斯(Cesar Ruiz)表示,這項裁決與當前美國社會中一些勢力的意圖不謀而合,這些勢力正在迫害移民,試圖抹去他們的影響力與存在感,這一裁決進一步加深了社會不平等。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去年3月權益組織在市府門前要求上訴法院審理非公民投票法相關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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