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羈押的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日被裁定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罰款374萬元新台幣(約88萬港元),並被沒收約5580萬新台幣(約1300萬港元)。台北地方法院周四將開庭審理柯文哲涉貪案,警方派近百人加強保安。
台灣檢察院今日宣布,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審議通過有關2024年台灣大選中,民眾黨正副領導人參選者柯文哲與吳欣盈涉及政治獻金的查核報告,吳欣盈免罰,柯文哲裁定罰款374萬元新台幣,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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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說,柯文哲故意申報不實收支金額達6530萬餘元新台幣,包括募款演唱會售票,以及通過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共4067萬新台幣收入,故意匿未申報;另有虛報一筆收入及86筆無交易事實等虛報支出,總計2463萬元新台幣。
台北地方法院明天將開庭審理柯文哲貪污案。去年12月,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