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2020年一宗「假冒官員」的騙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以「洗黑錢」罪控告3人,涉及騙款達874萬港元。早前3名被告被裁定罪成,並於今日(18日)在荃灣法院判刑。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各被告被判處監禁40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1隊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案發於2020年4月,一名83歲婆婆接到自稱內地公安的詐騙電話,對方聲稱其銀行戶口涉及內地洗黑錢案件,要求婆婆提供銀行戶口資料。婆婆信以為真,將戶口資料、密碼等交給對方。隨後約一個月內,騙徒將婆婆戶口內約874萬港元存款,轉往不同傀儡戶口。至2020年6月,婆婆始發現受騙,報警求助。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1隊高級督察潘崇禮(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
警方深入調查後,拘捕其中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阻止約24萬港元的進一步轉移。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控告3男,他們介乎37至43歲,分別報稱侍應、倉務員及司機。經審訊後3名被告罪成,控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刑25%。最終法庭接納加刑,3名被告被判囚40至50個月,較原先刑期增加8至10個月。法庭還應控方申請發出充公令,充公警方成功凍結的犯罪得益。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提到,自2023年10月以來,已有70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因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用於洗黑錢,而被法庭定罪並被加刑3至14個月不等。警方呼籲市民,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此外,警方將於四月份推出一系列以「保戶號」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以提高市民對洗黑錢犯罪的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