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復婚怕被搶公屋 六旬保安認持刀斬前妻周五判刑 求情稱遭家暴多年犯案受酒精藥物影響

六旬男保安與妻子離婚1年後,對方提議復婚,他怕被前妻搶走公屋單位而拒絕,兩人再次討論同一問題時男方勃然大怒,飲紅酒及服用安眠藥後持刀斬妻,前妻滿身鮮血從12樓跑到地下逃生。男保安今承認一項有意圖嚴重傷人罪,辯方求情時指他多年來遭前妻虐待,又指被告是受酒精及藥物影響下無預謀犯案,並認為前妻已原諒他。法官陳慶偉則認為辯方的想法「太樂觀」,不相信被告受藥物影響犯案,需時考慮判刑,決定將案押後至本周五(3月21日)。

多年受前妻家暴案發時受酒精與藥物影響犯案

現年69歲的被告張家翔原被控於2021年6月21日,在馬鞍山耀安邨耀榮樓12樓1211室,企圖謀殺前妻張存華。控方修訂控罪後改控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被告張家翔今(18日)承認非法及惡意地有意圖襲擊而導致前妻張存華身體受嚴重傷害。

辯方求情指,被告張家翔多年來遭前妻張存華家暴虐待,家事法庭在事發前已頒布禁制令,禁止前妻再襲擊被告,被告與女兒感情深厚,故家事法庭把女兒撫養權判予被告。辯方強調被告多年來遭受苦難,是次事件是被告受酒精及藥物影響,他只想與前妻告一段落,並無預謀犯案,行為亦是一反常態。辯方提到前妻因本案請病假39日後已照常工作,亦指她不再怪責被告,相信被告已獲原諒。辯方稱被告對事件深感後悔,而且他患有糖尿病必須每日注射胰島素,冀法庭輕判。

拒前妻要求復婚起衝突 半夜揮刀追斬

被告承認案情指,前妻張存華曾在1991年於內地結婚,在1995年誕子,但於2001年離婚。張存華其後與兒子到深圳生活,認識被告並發展戀人關係。她在2004年為被告誕女,女兒2007年起於涉案單位與被告生活,張存華則於2009年與被告在香港正式結婚,2014年成為香港居民。張存華與被告其後關係惡化,經常就生活及財政事宜爭執,被告在2018年提出離婚,家事法庭在2020年正式頒下離婚令。

被告在耀安邨任職夜間保安,前妻原本在餐廳任職侍應,在2021年轉行任職夜間保安。前妻在2021年5月向被告提出復婚建議,兩人於2021年6月21日早上為錢銀及復婚問題爭執。前妻在房間睡覺期間突然感到右眼劇痛,睜眼即見被告左手拿生果刀,右手拿菜刀揮舞,並聽到被告說「我要斬死你」。前妻抬高左手時被斬傷流血,被告開始不斷斬向前妻臉部、頸部及左手,前妻請求被告停手,饒她一命,趁機逃出住宅,但被告兩手持刀尾隨至電梯大堂,全身浴血的前妻便跑後樓梯,從12樓一直跑到地下逃生,大叫救命求助,向另一大廈的當值保安稱:「我老公斬我呀」。

向警稱前妻持刀相向才致後來奪刀反擊

當值保安開門讓前妻暫時躲避,被告手持兩刀趕到要求保安開門,保安見狀立即拒絕並報警求助。被告稱:「係我老婆斬我先㗎」,其後在附近垃圾桶扔掉兩把刀,在附近木椅坐下等待警方到來。警方到場時被告稱他怕前妻提出復婚是想搶走他的公屋單位,他當日倍感壓力有自殺念頭,寫下遺言後服用5粒安眠藥並飲下兩杯紅酒。

事隔兩小時後,他與前妻再就復婚事宜爭執,他指前妻發脾氣並稱:「你唔同我再結婚,我就斬死你」,形容當時前妻拿菜刀斬向他,他遂搶奪菜刀,前妻持刀劃傷其頭部和左手,被告才入廚房拿生果刀欲反擊斬妻,前妻於是逃出單位跑12層樓梯落地下。被告被拘捕後於警誡下稱:「張存華一直逼我同佢再婚,所以我搶走她手上把刀,氣急敗壞並拿刀砍她」。

指案發前曾服安眠藥及飲紅酒壯膽

警方在被告褲袋中找出一張紙條,內容寫道:「致所有有關部門,我所有財產將歸於我親妹張嘉穎(譯音),張雅維(譯音)要繼續好好生活,堅強下去,但不要與張俊(譯音)來往,他是一位與親人斷絕關係的人」。被告在2021年6月21日的錄影會面中提到,他在案發當日早上服用安眠藥後進睡,前妻午間叫醒被告,要求他支付$3000讓兩人去註冊結婚,他與前妻爭執後飲紅酒。前妻拿菜刀敲牆,向他說:「我要折磨死你!我要斬死你!」。他被激怒並指前妻要求復婚只為騙財,又指他怕婚後前妻會把他趕出單位搶走公屋單位,故堅決拒絕與前妻復婚。

被告指他飲紅酒壯膽,走到廚房拿菜刀及生果刀,入前妻房間指嚇她,但他當時頭暈目眩,全身壓在前妻身上,手上菜刀便斬到前妻頭部,前妻便起床反抗並逃出單位,他持刀尾隨,但聲稱忘記追斬過程。前妻跑到錦禧苑錦欣閣大堂躲避他時,他則不能進入該大堂,便在附近扔掉兩把刀,感到全身無力、頭昏眼花、昏昏欲睡,他其後失去記憶,醒來時已身在威爾斯親王醫院。

案件編號:HCCC107/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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