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騙集團前年假冒PayMe職員致電138名受害人,以驗證帳戶身份為由,套取對方戶口的驗證碼及交易密碼等,轉帳款項到傀儡戶口,涉款逾150萬元,10人承認洗黑錢及串謀詐騙等罪。9人早前被判入獄24至56個月,餘下22歲女主腦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8個月。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曾向同夥購入潛在受害者的個人資料,雖不涉及國際跨境犯案因素,惟被告在本案的角色為主腦,終接納控方的加刑申請。
出資5千購載有潛在受害者個資表格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本案為有組織及有計劃的騙案,涉及138名受害人,金額高達150萬元。練官引述被告被捕時,警方從她身上檢取到數張SIM卡及電腦,經調查後發現電腦中的Excel表格有約5萬人的個人資料,而被告曾使用相關SIM卡致電受害人行騙。練官稱,雖然被告指受早前判刑同夥教唆下犯案,惟被告主動向同夥以5千元購買Excel表格。練官認為被告有實際參與犯案行為,主動出資購買他人的個人資料及招攬同夥一同犯案,在本案的角色為主要協調人及主腦。練官提及本案雖不涉及國際跨境犯案的元素,惟近年電話騙案日益嚴重,而被告購買的Excel表格資料均有機會成為潛在受害者,強調被告為有意識及組織犯案,終判她入獄48個月。
10名被告依次為22歲羅刋豫、21歲余嘉龍、19歲蘇駿傑、27歲楊夏威、22歲錢慧婷、21歲蘇俊元、22歲李富誠、21歲盧嘉謙、26歲吳思鳴及22歲羅錦荣,各承認1項至5項串謀洗黑錢罪。羅刋豫、余嘉龍、蘇駿傑及李富誠另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除了女主腦羅刋豫,餘下9名被告早前已獲判24個月至56個月監禁。女主腦牽涉4項串謀詐騙、1項串謀洗黑錢、1項洗黑錢罪。
警誡下稱被帶入行教導行騙手法
案情指,2022年1月至6月間有138名受害人收到身份不詳人士來電,電話號碼字頭均為3687,對方自稱PayMe職員要驗證PayMe帳戶身份,要求受害人披露驗證碼、一次性密碼及交易密碼,而且能說出受害人個人及銀行資料,受害人信以為真,遂如實披露。其後受害人PayMe帳戶先被增值,然後款項被轉帳至楊夏威、錢慧婷、盧嘉謙及同案被告李承軒的Mox Bank傀儡銀行帳戶,每筆款項介乎40至4萬港元不等,受害人合共損失超過150萬元。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3687字頭來電號碼大多透過流動電話應用程式「一機多號」所生成,羅刋豫、余嘉龍、蘇駿傑、李富誠及羅錦荣的母親或繼母登記電話生成出來。涉款大多從受害人帳戶經傀儡帳戶轉到羅刋豫、余嘉龍、蘇俊元、李富誠及羅錦荣銀行帳戶。
羅刋豫2022年6月9日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前年1月由蘇俊元帶自己「入行呃人」,教導自己犯案手法,2人向同案被告購買或借得上述傀儡帳戶,自己再介紹欠債人余嘉龍加入。警方在其電話內發現與余嘉龍、蘇駿傑、李富誠及同案被告劉俊誠之間的行騙WhatsApp對話,其從蘇俊元借來行騙的電腦內另發現一個試算表,載有5萬人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銀行帳戶號碼,由蘇俊元買來,成本平分。
案件編號:DCCC485/2023、DCCC175/2024 (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