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4日)網上瘋傳一張相片,可見一名男子駕駛電單車、載着一名年幼女童行駛。圖中可見,電單車當時停在屯門雅都花園附近一個燈位前,女童雖有戴頭盔,惟她伏在鐵騎士的背部、手抱其雙臂腰,未見有其他安全措施,情況驚險。
帖文未有交代事發時間及女童年紀,相片隨即引起網民熱烈討論,直斥鐵騎士妄顧女童的安全,「做老豆都真係要考牌」、「大人坐車尾都唔係一件好事,何況咁細個小朋友」、「點睇都冇八歲啦」、「電單車真係唔好載小朋友太危險」、「嘩好細個啫,未夠八歲呀腳都掂唔到腳踏轉彎危險」、「個小朋友捉唔實點算」。

有網民在屯門拍到一名鐵騎士駕駛電單車,並載着一名年幼女童行駛。網上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道路上的電單車的司機,不得用該電單車運載不足8歲的兒童乘客,除非該兒童坐在牢固安裝在側車內的座位上。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萬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