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員工薪金記錄圖詐貸款238萬元 泰國雜貨店女東主提堂

【企圖詐騙/虛報/薪金記錄/貸款】42歲泰國雜貨店女東主涉嫌於2021年11月向中銀虛報員工薪金記錄以圖詐取貸款238萬元,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企圖詐騙罪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押後至4月11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胡思雅(42歲),報稱雜貨店東主,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11月10日在香港藉作詐騙,即向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及/或香港按揭保險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胡思雅或該泰國雜貨(被告)就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一項貸款申請所提交作證明的關於該泰國雜貨僱員薪金記錄的資料均為真實及準確,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中銀向該泰國雜貨批出貸款港幣238萬元,以及就該貸款向該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申請擔保,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中銀/香港按揭保險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KTCC323/2025
法庭記者:黃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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