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Z稱強姦指控 令其損失2000萬

嘻哈天王Jay-Z涉嫌強姦13歲女孩的案件,由代表女事主的律師「自願撤訴」,結束這場早於20多年發生的性侵訴訟。Jay-Z表示,這宗訴訟讓他損失了2000萬元。

《每日新聞》報道,55歲的Jay-Z在針對原告女子代表律師巴茲比(Tony Buzbee)的誹謗訴訟中詳細闡述了論點,指控他故意選擇訴訟時機以造成最大傷害。

他在2月14日的社交媒體聲明中表示,「這位1-800律師躲在無名氏的背後提起訴訟,當他們很快意識到搶錢計劃將會失敗時,他們就可以一走了之,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最初的訴訟於2024年10月20日提起,涉案人員包括饒舌歌手「吹牛老爹」庫姆斯(Sean “Diddy” Combs)和一名身分不明的男性「名人A」。

訴訟稱,庫姆斯和這位名人於2000年9月7日在MTV音樂錄影帶大獎頒獎典禮後的一次聚會上強姦了一名13歲女孩。

同年12月8日,該訴訟再次提起,並把Jay-Z稱為「名人A」。

Jay-Z聲稱這個時機並非偶然,因為他的女兒Blue Ivy第二天將參加電影《木法沙》的首映式。

Jay-Z在2月10日提交的文件中表示,「我覺得巴茲比故意在我女兒首映前夕提出這起訴訟,是為了讓我在支持我女兒和躲避負面新聞報道之間做出選擇。」Jay-Z進一步聲稱,負面宣傳威脅到他與Roc Nation公司的業務關係,並讓他損失了2000萬元的合作費用。

他先前還聲稱,巴茲比曾於11月試圖勒索他,然後在次月把自己的名字加入訴訟中。

巴茲比尚未公開回應Jay-Z的最新言論。本報訊

Jay-Z指控原告律師故意選擇訴訟時機以造成最大傷害。 美聯社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