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最新分析顯示,紐約市2024年為了處理警方不當行為的訴訟,先後支付接近2.06億元賠償,金額是近年來最高。
《每日新聞》報道,自2018年以來,紐約市已支付超過7億元和解金,這些賠償金都與紐約市警務處的不當行為有關。有輿論批評,這些巨額賠償金反映當局未能有效解決警局內部的系統性問題,並對不當行為的處理力度不足。
法律援助協會刑事法律改革政策主任傑克(Amanda Jack)表示,去年驚人的賠償總額證明,市府寧願每年花費數以千萬元的納稅人資金,也不願採取果斷行動來根除市警務處有罪不罰的文化,導致這類嚴重的不當行為持續存在。
近年來,涉及警方不當行為的賠償金額大幅上升。2021年的賠償金額只是低於9000萬元,但2023年的賠償金額卻超過1.16億元,2024年的金額再增加大約90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金額並未包括訴訟提出前已達成和解的案件,因此納稅人實際承擔的費用可能遠高於上述數字。
根據市警務處發言人說法,這些和解金大多與過去20多年來的冤獄案件有關,許多案件不僅涉及執法機關的失誤,還包括檢察官的疏忽或不當行為。以去年一宗巨額和解案件為例,皮茨(Norberto Peets)因法庭誤判企圖謀殺和持有武器罪成,在監獄服刑26年後,獲紐約市賠償1475萬元。
另一宗冤案被告名叫戴維斯(James Davis)。根據法律援助協會的資料,市警務處探員於2004年忽視與隱瞞指向另一名嫌犯的關鍵目擊證人證詞,導致戴維斯誤坐17年冤獄,戴維斯去年獲850萬元和解金。
分析報告發布之際,州長胡楚、市長亞當斯及其他執法官員正推動修改紐約市的證據披露法(Discovery Law)。法律援助協會指,證據披露法有助揭露警方的不當行為,防止冤案發生。但部分檢察官認為,有關法例實際助長犯罪率上升和積犯增加,最終引發更多社會問題。本報訊

自2018年以來,市府已支付超過7億元警方不當行為訴訟和解金。Jackie Molloy/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