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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報道,南韓首爾法院就違反沽空規定訴訟案,裁定滙豐香港子公司罪名不成立,因無證據顯示滙豐員工在進行股票沽空前知道可能存在違規行為。
南韓首爾南區檢方於2024年3月,以涉嫌非法沽空股票為由,起訴滙豐香港子公司3名交易員,涉嫌在2021年進行總值158億韓圜(約8,476萬元)的非法無貨沽空交易。
是次的案件受到海外投資者的密切關注,據當地媒體報道,是次為首宗針對外國銀行因沽空行為而被起訴的案件。報道又指,滙豐銀行發言人書面回覆指,「公司對於今天有利於滙豐銀行的裁決感到高興」,並指「公司無意違反任何韓國沽空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