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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異常/保障基金/孔繁毅】新冠疫苗保障基金「截止」超過1年,但仍有11宗申請個案「處理中」。醫務衞生局回覆《星島》指相關個案包括待申請人補交文件等4大類情況,強調已「盡快處理」。另在「截止日」後收到的43宗申請中,有7宗亦獲發保障金。曾任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共同召集人的孔繁毅教授指,部分個案涉臨床資料不齊全,或委員會有決定後再提交新資料等情況,相關個案亦未有「Cut Off(中止)」時間,會繼續進行評估。
截至1月26日 接獲1415宗申請
「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在2023年12月23日終止,換言之在終止日或之前打最後一劑政府計劃下的新冠疫苗人士,若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情況,需在2年期內、即今年12月23日前提供證明才可申索。翻查官網資料,基金截至1月26日已接獲1,415宗申請,當中3宗在上次更新、即去年10月13日後收到,11宗仍在處理中;即較醫衞局在上月中回覆《星島》有10宗「處理中」個案,再多1宗。相關個案主要涉及4種情況,包括「尚待申請人交回所欠文件或資料」、「尚未取得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獲專家委員會評估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而尚未取得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及「正進行嚴重程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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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間,港人疫苗接種率甚高,至今新冠疫苗保障基金共接獲1415宗保障申請。 新冠疫情期間,港人疫苗接種率甚高,至今新冠疫苗保障基金共接獲1415宗保障申請。](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lr/sthl/fc3449cd3721405ed9d6b88c37d5f6c7/2025-02/DNSI0313VAACINE005.jpg)
![「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在2023年12月23日終止。 「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在2023年12月23日終止。](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lr/sthl/49e5a155faba6e89a72a3e9d01a572f5/2025-02/DNSF0411CVC001.jpg)
![翻查官網資料,基金截至1月26日已接獲1415宗申請。 翻查官網資料,基金截至1月26日已接獲1415宗申請。](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lr/sthl/e1b17180b93ca5524992fa05e6b32b87/2025-02/DNSC0424KWUNCHUNG004.jpg)
![根據基金去年1月底公布,當時有23宗個案處理中。 根據基金去年1月底公布,當時有23宗個案處理中。](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lr/sthl/06d7b1d38cf5b2a49ad5d7a2cc5d09da/2025-02/DNSJ0816CVC002.jpg)
保障基金已發放1.48億元
根據基金去年1月底公布,當時有23宗個案處理中,換言之過去1年平均每月只有1、2宗個案完成處理。《星島》亦查詢每宗個案處理時間,醫衞局僅收到申請後會按現行機制盡早完成,因應情況每宗所需時間均有不同。另局方透露,在截止日後,即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共收到43宗申請,當中41宗已完成處理,7宗獲發保障金。
而官網顯示,對比上次更新,基金亦再接獲多3宗申請屬傷害個案;同時基金再批出多250萬元保障金,涉及1宗因注射後出現速發嚴重過敏反應、貝爾面癱等情況的傷害個案,而基金截至上月底合計撥出逾1億4800萬元保障金。
對相關個案為何特別耗時,孔繁毅指,部分個案涉臨床資料不齊全,或專家委員會有定案,認為其情況與自身長期病患而非疫苗相關後,對方再補交新資料,而需時作檢視。他坦言,專家對每宗個案均是深思熟慮,大部分個案在補交資料後,也未有影響早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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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涉及臨床資料種類,孔繁毅稱,多是接種疫苗後的期間情況,及額外的醫療報告,「部分因一開始申請基金時無提交,需再補取;部分是醫院方面未整理得好;也有個案是再看醫生後再提交的資料。」他補充,有個案是早期臨床報告中,仍不太清楚與接種的關係,在補交病歷後能有更清楚的定案。雖然委員會已不再有定期會議,但補充的資料仍會交到相應專科的專家手上檢視,「不會有Cut Off時間,全部個案都會等交齊資料再看。」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由新冠疫情爆發至今已相距6年,單計疫情結束亦已過去2、3年,仍有十多宗個案未完成處理不太理想,亦關注為何部分個案遲遲未交足臨床資料,「按道理接種等醫療資料應不難取得,且疫情期間在打針後不適者多在公院求診,需了解遲交的理由。」
![孔繁毅坦言,專家對每宗個案均是深思熟慮,大部分個案在補交資料後,也未有影響早前決定。 孔繁毅坦言,專家對每宗個案均是深思熟慮,大部分個案在補交資料後,也未有影響早前決定。](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lr/sthl/ba8b727a7d3901e7d35bea48b6cbdcb6/2025-02/NK241118VACCINE014_0.jpg)
民事索償難尋專家佐證
隨着新冠疫苗保障基金截止申請,市民在未來接種後若有異常情況,需經民事索償自行向疫苗供應商追討。對會否保留相關「專家評估」,以便市民獲取相關意見,醫衞局回覆指因應《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成立的專家委員會,就監察「緊急使用」新冠疫苗安全性的工作已完成,相關疫苗已按藥劑製品恆常規管制度在港正常使用,而基金結束也不影響相關人士的法律追索權利。
孔繁毅則指,個人未有接獲私人要求分析疫苗異常事件的個案,按目前機制,也沒有相關個案會轉介至其手上。曾協助多名接種者及家屬申索的彭鴻昌亦言,按其經驗,早前被專家委員會評為「與疫苗無關」的個案,縱然有心亦很難尋求到新證據推翻決定。即使提出民事索償,要成功獲批法援也有難度。他說:「即使經濟條件符合申請法援,但批出也要視乎客觀證據,不易找到相關專家背書。」
另基金至今有4宗個案獲專家委員會評估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但完成嚴重程度評估後不獲批保障金。對相關人士為何被拒,局方指涉及申請個案細節,未能提供。
記者:脫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