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政權案丨14名被告提上訴 連同劉偉聰罪脫遭律政司上訴 排期7月14日審理

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去年11月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受審後定罪被告中有12人早前申請上訴定罪刑期,認罪被告中則有黃子悅連同譚得志申請上訴刑期,合共14名被告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紀錄,連同律政司上訴劉偉聰罪脫,3案現排期至7月14日一同審理,預計需時10日。

由左至右: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梁國雄及林卓廷
由左至右: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梁國雄及林卓廷

 

由左至右: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及黃子悅。資料圖片
由左至右: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及黃子悅。資料圖片

 

上訴的14名被告中,有12人受審後定罪,《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不求情判囚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則判監6年9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半。黃子悅和譚得志則認罪判監4年5個月。

案件編號:CACC 253, 263, 268/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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