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為避陪審職責 狂言「被告皆有罪」

紐約州一名小鎮法官為逃避陪審團職責,竟承認身為法官的他認定所有被告均有罪,無法保持公正立場。此番言論與司法公正原則背道而馳,經司法行為委員會調查後,該法官被迫2024年底辭職。

《紐約郵報》報道,根據紐約州司法行為委員會4日發表的報告,施奈德2023年10月被傳召擔任陪審員時,向主審法官表明自己是鎮法官身分,並聲稱無法擔任大陪審團成員,理由是認為所有出庭者均有罪。他當時表示,「我知道所有出庭的人都是有罪的,否則他們不會出現在我面前。」主審法官隨後向司法行為委員會舉報其言論。

施奈德在調查中試圖自辯,唯解釋前後矛盾。他向委員會表示,「我的意思是,人們收到傳票是因為犯了錯,但我知道這不表示他們罪成,他們在被證明有罪前都是清白的。」施奈德自2014年起擔任法官。根據與委員會達成的協議,他已於2024年12月31日辭職,並同意不再競選這個轄區人口不足2000人的鎮法官職位。

委員會行政總監坦貝克簡(Robert Tembeckjian)嚴厲批評施奈德的行為,稱「一名法官試圖逃避陪審團服務這項基本公民責任已很糟糕,更令人震驚的是,他聲稱自己無法保持公正,並在宣誓下宣稱被告若非有罪就不會出庭。如此嚴重誤解法官角色和司法制度的人,實在不容於法官席位上。」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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