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濫用公屋擬刑事化 議員憂「殺錯良民」 何永賢:上訴機制行之有效

【嚴重濫用公屋/打擊濫用公屋/刑事化/何永賢】今屆政府提出多項打擊濫用公屋措施,房屋局今(3日)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房屋條例》的修訂建議,包括把嚴重濫用公屋變成罪行,最高可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1年,當局指會爭取在2025年第二季內將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7月通過條例。

有議員擔心措施「有殺錯無放過」,甚至導致「人心惶惶」;亦有多位議員舉例,如在公屋幫人補習、子女隱瞞有物業導致父母需遷出公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很多例子要用「常理人」的角度考慮,制度設有上訴委員會,相信上訴機制有效。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

 

當局擬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資料圖片
當局擬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資料圖片

 

選委界梁毓偉。
選委界梁毓偉。

 

民建聯陳學鋒。
民建聯陳學鋒。

 

民建聯劉國勳。
民建聯劉國勳。

 

九龍中直選議員楊永杰。
九龍中直選議員楊永杰。

 

製小手作寄賣違規?何永賢:非店舖用途當局容許

選委界梁毓偉詢問補習是否屬於嚴重濫用公屋,又查詢之前因追訴期短而錯過了多少個案,導致無法檢控。何永賢回應指,目前增加了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帶領資源運用小組以打擊濫用公屋,相信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後可以減少濫用個案。

她續指,嚴重濫用公屋個案主要針對將公屋變成生財工具的情況,如有人將公屋用作補習社等商業用途,將違反租約,房署可以發出遷出通知書。不過何永賢亦提到,明白新世代有很多在家工作,或有在家自製小手作後到外面寄賣,指這些行為均非在公屋內用作店舖用途,因此當局容許。

民建聯陳學鋒指有居民擔心措施「有殺錯無放過」,舉例如有市民做小手作,並以公屋地址作為商業登記地址,或子女借家中公屋地址作商業登記,會非常容易跌落「陷阱」,指公屋居民並非「做大生意」,如非常容易便會墮入法網,擔心導致人心惶惶。他又詢問預計多少人會受到措施影響,而如果有人主動上交公屋單位,當局會否追究刑責。

何永賢表示,如有市民以公屋地址作商業登記,但實際上商業活動並非在公屋內發生便不算嚴重濫用,不過她提醒市民,如使用公屋做商業登記,要留意可能會引起懷疑。

 

主動上交單位不設追溯期

至於收回公屋單位數字,何永賢引述,過去一年收回2,800個單位,估計新一年數字會「維持咁上下」,而申報期正在進行中,目前有48萬個單位,即一半單位已經完成。她又指針對嚴重濫用公屋個案主動上交,將不會設追溯期。

民建聯劉國勳同樣擔心會「殺錯良民」,指有公屋居民申請居屋並成功購買,但在搬入居屋和租住公屋之間的空窗期,被人指他有物業及濫用公屋。何永賢表示如全家人申請購買居屋,並承諾上車後會交回公屋,當局會容許他們在原公屋住到居屋收樓為止。

 

何永賢:仔女要乖 唔好累老人家

九龍中楊永杰指,有個案子女未有告知家人已經買樓,最後「累街坊全家都冇屋住」,年老的父母最後被逼住劏房,詢問當局是否可以酌情考慮這些個案。

何永賢指條例需要看「合理辯解」,法庭會以此作出判決,又指希望「仔女真係要乖,唔好調返轉累到老人家」,稱上訴委員會會就個案考慮。她又指過去一年上訴委員會中,成功上訴的個案達到14%,證明上訴機制有效。

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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