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僑界急難救助協會(OCCNLA)、南加州台美急難救助協會(SCTAEAA)、內陸僑界急難救助協會(IOCCAA)及橙縣僑界急難救助協會(OCCNOC)四大僑團,日前在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聯合舉辦「野火災後重建講座」,特邀各領域專家,針對災民最關心的保險理賠、法律問題、心理健康及災後重建等議題,分享災後重要資訊。
駐洛杉磯台北經文處處長紀欽耀、洛僑中心主任鍾佩珍出席講座,展現台灣人的良善力量。聯邦眾議員趙美心、加州勞工失業保險上訴委員會委員伍國慶、聖蓋博市議員丁言愉、山景學區教委吳孟臻、艾爾蒙地市長安科納(Jessica Ancona)及市議員托馬斯(Sheila Crippen-Thomas)到場致意,並表示儘管面臨巨大挑戰,災民應保持耐心與韌性,不斷申請與跟進所有可用資源。
本次活動籌辦人南加州台美急難救助協會會長田詒鴻、洛杉磯急難救助協會會長楊家淦、內陸僑界急難救助協會前會長莊興華、橙縣僑界急難救助協會會長陳啟耕獲得國會以及艾爾蒙地市褒獎。
講座上,柔斯密市(Rosemead)商會執行長冉瑞宜介紹,FEMA援助包括每位受災者皆可申請的日常需求770美元緊急補助金,及最多43,600美元的過渡性住房補助。她表示,FEMA的災害復原中心(Disaster Recovery Center)將從帕薩迪納城市學院(PCC)社區教育中心,搬遷至阿爾塔迪納(Altadena)更大的場地以應需求。災民也可上網(disasterassistance.gov)提交申請,並應確保提交完整文件以避免延遲。她提醒,受災戶需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所有補助申請,如FEMA的60天內申請期限是3月10日。
華興保險汽車與房屋部門經理Jason Wang表示,申請保險理賠首先需詳細記錄損失,包括受損房屋照片、修繕費用發票以及保險公司的來往通信。他建議,受保人可主動提高自付額以降低保費,並定期清理屋頂、修剪樹枝、維護房屋結構,以避免被拒保。此外,大眾在選擇保險時,應兼顧保障範圍與費用,過度降低保費不一定能節省成本。他提到,由於加州法律規定,受災地區保險公司一年內不得取消或停止續約,許多公司開始選擇退出加州市場,這可能導致未來保費大幅上漲。
方孝偉律師分享了大火引發的法律責任、重要文件的保存與申請指南,以及個人資產的法律保障策略。他指出,災後法律索賠核心是責任認定,包括電力公司設備故障導致火災、政府機構應對不當,以及土地所有者未能妥善管理火災風險等。
華埠服務中心專員阮妮娜關注災後心理健康。她認為,媒體和社交平台的情緒性、政治性報導,容易加劇受災者焦慮情緒,因此要學會篩選信息。她建議,災民應多參與社區活動,尋求專業心理輔導,並與家人、朋友交流,以獲得支持,並培養與自然共生的生活方式,減緩焦慮。本報記者陸新洛杉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