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的士司機39年前在旺角住所內,先後五度撫摸10歲繼女胸部及下體,其後多年來照顧母女不再重犯,事主2014年患上思覺失調,3年前報警揭發本案。退休的士司機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法官王詩麗今午於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犯案,愈來愈放肆,痛斥其行為卑劣可恥,應受譴責,4罪終判監26個月。
求情稱妻子流產壓力大下侵犯繼女紓壓
王官判刑前引述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妻子流產,因為在壓力大之下侵犯繼女紓壓,妻子揭發事件後2人曾經對質,被告表明知錯,其後供養母女直至畢業,因本案被捕時與警方合作,和盤托出。王官判刑指被告為事主繼父,違反誠信,案發時與事主年紀相差21年,然而案中沒有使用暴力或性交,傳染性病風險小,被告多年來照顧母女不再重犯。
官痛斥被告多次犯案行為卑劣可恥
王官提到被告初犯時為時約5分鐘,對事主而言屬惡夢,令其感到害怕,被告更有恃無恐,同夜乘妻子洗澡時再犯,為時約10分鐘。王官續指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犯案,愈來愈放肆,不單撫摸事主胸部,更用毛巾抹事主下陰,為時達2小時,令事主受侮辱,必然十分驚恐。王官痛斥被告行為卑劣可恥,應受譴責,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事主2014年患思覺失調與本案有關,然而亦需留意本案對事主造成心理傷害的危險。王官以9至30個月為各罪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份之1,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共囚26個月。
69歲被告C.Y.S.被控於1986年某日,分別三度在旺角某單位,猥褻侵犯約10歲女童X;另於1987年的某日,分別兩度在相同地點猥褻侵犯約11歲X。
案件編號:DCCC1157/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