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劏房/基層租客/財政預算案】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下月底出爐,社區組織協會今日(19日)發表基層租客對劣質劏房及簡樸房政策諮詢意見調查報告。當中六成受訪者認為政府提出的簡樸房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的標準仍然太低,約67%受訪者擔心居住空間不足,影響子女成長,建議政府管制簡樸房租金,面積應跟隨公屋,採取人均面積計算等。
超過4成人感到租金壓力
「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期到下月10日,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去年12月至本月期間,透過網上和實體問卷,訪問211戶租住劏房、板間房和床位房的租客。結果發現,只有一成受訪者認為現時的居住環境符合「簡樸房」標準,六成受訪者認為簡樸房不可少於8平方米的標準過低。超過三成受訪者認為,業主會藉此調高租金和費用,超過四成受訪者以「10分」滿分來形容租金壓力。
調查亦發現,部分劣質單位符合「簡樸房」的標準尺寸,但可能由於家庭成員多,實際人均居住面積很低。社協提出建議,包括「簡樸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應該效法公屋採取人均居住面積概念、擴闊劏房定義及規管對象、立法訂立起始租金、安置政策,以及及早登記及有社會服務支援隊跟進安置等。
「一劏七」變四伙斥租金轉嫁予租戶
有市民表示,原本租住在上海街「一劏七」的劏房,「環境係好差,在6樓,煮飯去廁所沖涼都要排隊,夜晚又成日聽到一大堆老鼠叫聲」,但在去年被業主逼遷。她指政府宣布簡樸房面積標準規管後,業主打算將單位重新分成4伙,「會將原先7伙的租金,由4個租戶平均攤分」,直斥是變相轉嫁租金壓力在租戶身上。
施麗珊建議,政府需要考慮簡樸房面積應跟隨公屋,採取人均面積計算,並擴闊劏房定義及規管對象,包括籠屋、床位等;按照單位租值及業主因應新規管而需要承擔的改建費用,制訂起始租金水平,以免業主謀取暴利。而政府取締劣質劏房時,應向居民提供搬遷和租金津貼。
她又稱,部分租戶認為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有居住期限,擔心租約期滿後,又重回床位或簡樸房,亦有租戶不符合申請資格,促請政府清晰說明安置計劃,並向租戶提供支援。
記者:謝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