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擬擴遊說限制至市長辦公室

市議會準備通過一項立法,將遊說限制範圍擴大至市長辦公室中離開政府後的權力掮客,但這項為打擊潛在權錢交易而出台的更嚴厲的法規,卻把市議會成員和工作人員排除在外。

《紐約郵報》報道,該提案由布碌崙市議員雷斯特勒(Lincoln Restler)提出,將擴大前市政廳決策者在離開政府部門後,受到為期兩年禁止遊說的數量。目前,市長亞當斯正對聯邦貪腐和賄賂指控提出抗辯,而幾名前高級助手也已辭職或面臨刑事指控。

亞當斯支持擴大市政廳工作人員的遊說禁令覆蓋範圍,認為這是一項良好的政府措施,不過,一位市長的代表抨擊市議會拒絕把其高層決策者也納入遊說禁令範圍。

一位市長發言人抱怨道,「不幸的是,市議會工作人員和領導層正利用他們的權力推動『規則為你而設,不是為我而設』的立法。雖然我們希望市議會願意與我們合作,制定最有力的法案──但不幸的是,市議會工作人員和領導層對自己有一套不同的要求。」

市議會提議把遊說禁令擴大至以下市政員工:市長辦公室主任、傳訊總監、新聞秘書、向市長報告的高級顧問、政府間事務主任、首席法律顧問、所有辦公室主任至副市長、市長辦公室主任以下所有辦公室副主任。

亞當斯團隊還不滿地稱,這項立法並不適用於其他全市選舉產生的官員,包括市主計長、市公益維護官和市議長。

本報訊

限制遊說提案由雷斯特勒提出。 Dakota Santiago/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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