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致癌風險 FDA禁食品用「三號紅」色素

FDA宣布,禁止在食品、飲料和攝取藥物中使用「三號紅」色素。此染料化學名稱為赤藻紅,可用於使食品和飲料呈現明亮的櫻桃紅色。 電視截圖

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宣布,食品及飲料行業未來不能再使用「三號紅」色素。研究發現,這種成分有致癌風險,目前用於櫻桃、糖果、烘培等方面,能讓產品色澤更加鮮紅。

綜合美聯社及CNN報道,FDA在15日援引「德萊尼條款」(Delaney Clause),表示無論食品、營養補充品,還是止渴糖漿等口服藥物,都不能繼續添加「三號紅」。禁令設有兩年緩衝期,食品生產商到了2027年1月15日就必須守法,攝入類藥物的製造商可有額外1年時間,其他國家進口的食品也必須符合規定。

聲明同時表示,這次禁令具有法律基礎。根據「德萊尼條款」,官方若發現任何食物、藥品可能導致人類或動物致癌,都可以將其列入黑名單。

FDA負責人類食品的副局長瓊斯(Jim Jones)解釋,研究數據已經證明,高濃度的「三號紅」可以導致實驗老鼠患癌,因此局方正採取行動,撤消這種色素在飲食和藥品中的使用許可。

「三號紅」的正式名稱為「赤蘚紅」(Erythrosine),至少用於數十種糖果、食品和飲料,但一些最受歡迎的品牌已停止使用,或者一開始就沒添加這個成分。

其實早在35年前,已有研究發現老鼠食用「三號紅」後患上癌症,FDA因此禁止化妝品和外用藥物使用這種色素。到了2022年,再有20多家機構和個人提交請願書,指責這種色素與癌症有關,20多名國會議員去年11月亦致函FDA官員,要求部門引用「德萊尼條款」頒布禁令,並表示此舉尤其能保護兒童。在州府層級,加州已率先頒布禁令。

當初有份遊說的「公共利益科學中心」(CSPI)表示,FDA以往的立場不合理,「三號紅」不能用於口紅,卻可用於糖果,這次修改消除了「不可持續的雙重標準」,決定雖然姍姍來遲但仍值得歡迎。

分析表示,「三號紅」致癌的研究只牽涉老鼠,卻未證明人類也會患癌,禁令有可能面臨食品和飲料製造商挑戰。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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