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女童勒死案 巴士監察員罪成

新州一名6歲殘障女童乘搭巴士期間被輪椅安全帶勒死,車上的監察員避過誤殺罪,被陪審團裁定危害兒童罪成,最高面臨監禁10年,她承認自己的確有失職,但家長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紐約時報》報道,新州薩默塞特縣(Somerset County)法院的陪審團經過兩天商議,最後裁定27歲巴士監察員達維拉(Amanda Davila)危害兒童罪罪成,最高可監禁10年,案件定於3月7日判刑。達維拉避過更嚴重的誤殺罪,她的代表律師指案件結果公平。

案發於2023年7月,6歲的威廉斯患有影響發育的伊曼紐爾綜合症(Emanuel syndrome),無法言語也不能走路,她被送上巴士準備參加一個夏季教育活動,但期間滑下輪椅遭安全帶勒斃,而監察員達維拉當時坐在她前方,戴著耳機聽音樂,並看著手機,未有察覺威廉斯遇到危險。

辯護律師指,威廉斯是由14歲的姐姐送上巴士,並非家長,而且未有適當地確保她安坐輪椅上並繫好安全帶,認為家長都須負上責任,不過檢察官表示,達維拉接受過6年的安全訓練,明知不能使用手機以及戴耳機的守則,但她在車上瀏覽社交網、聽歌又收發了數十條短訊。

閉路電視影片顯示,達維拉未有正確地把輪椅固定在巴士的地板上,也沒有使用肩部和腰部的安全帶,而且按規定,她應該坐在威廉斯旁邊或後方,而不是在她前面。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