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誤判》近日在港正式上映,叫好又叫座,由甄子丹飾演的檢控官為一宗青年涉販毒被誤判冤案展開調查,開展故事。片中以2021年「馬家健案」為藍本改編,《同你講故》與大家回顧真實的「馬家健案」來龍去脈。
案件始於2016年 馬家健涉借地址予友人收包裹被捕
「馬家健案」的主角馬家健被指在2016年涉及一宗「企圖販毒」,一度被高院判監23年,他服刑5年後於2021年上訴得直,並揭發其代表律師行的「師爺」陳強利涉嫌遊說馬認罪,換取律政司對同案另一涉案人洪智謙撤控。陳強利及大律師張曉惠後來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其中陳強利認罪判囚3年。
整件案件始於2016年,當年20歲的馬家健同意向友人洪智謙借出住址以便收取包裹,到同年11月,馬家健被海關拘捕,他此時才得悉包裹內藏有毒品。馬及洪二人隨後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同年11月5日提堂後一直還柙。到2017年1月27日,馬家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前與自稱由馬父聘請的律師行「師爺」陳強利大律師張曉惠及一名女文員會面並確認延聘。
陳強利提出「一招一放」游說馬家健認罪換取洪智謙撤控
同年3月3日,馬家健再與陳強利等3人會面,陳強利指案件沒機會脫罪,提出「一招一放」,即馬家健認罪法庭便有機會釋放洪智謙,游說馬在控方對洪撤控下,選擇認罪。陳強利指馬家健一人承擔案件刑責,案情嚴重性會較輕,有機會輕判,並指認罪可獲減刑。馬家健經陳強利游說下最終決定認罪,並按張曉惠指示抄寫文件,表示自願提供補充證供,澄清沒有受任何人指示接收包裹。
到同年3月17日,陳強利給馬家健一頁「講稿」,並着他記下內容,以便海關人員後再錄取口供時按「講稿」作供。「講稿」表示馬家健是按他人指示收取包裹以賺取酬勞,案件與洪智謙無關。控方當天在庭上將控罪修訂為只控告馬家健一人。
馬家健後來被轉介東區裁判法院進行4次提訊,在2017年6月5日,他簽署聲明書承認販運罪及同意控方案情,案件隨後轉到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開審前推翻口供解僱律師團隊 懷疑有利益衝突
然而,在同年11月11日,馬家健在高院解僱律師團隊並推翻認罪口供,原因是他發現律師團隊是由洪智謙之兄介紹,律師費亦由對方支付,懷疑律師在利益衝突下誤導他認罪。案件在2019年4月經審訊後,陪審團以5比2裁定馬家健1項「企圖販運危險藥物」罪成,法官對他判監23年。
馬家健不服定罪,由時任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代表上訴,上訴庭2021年7月判馬家健上訴得直,其定罪獲撤銷且案件毋需發還重審。
罪成判囚23年 後上訴得直 上訴庭批律政司「放生」刑責較重者
上訴庭法官指,有證據顯示馬家健的律師團隊,有將罪責推給馬家健之嫌,以換取洪智謙開脫,質疑控方應該撤控。上訴庭又批評律政司「放生」刑責較重者而「不問來由」堅持檢控馬家健導致不公義,而事件中控辯雙方都有問題,反映檢控制度不理想。
師爺陳強利及大律師張曉惠2021年8月被捕,後來各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陳強利2023年8月在區院受審期間,控方披露他從1982至2014年間共有15項案底,其中8項與不誠實罪行相關,包括搶劫、入屋犯法等罪。陳強利在同月的審訊中認罪,9月被判監3年。
師爺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判囚3年
至於大律師張曉惠則否認控罪,案件在區院經審訊後她在2024年3月獲判罪名不成立。法官張潔宜在張曉惠一案的判辭中表示,馬家健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指其證供「不盡不實、不可信」,例如他在本案接受盤問時,才確認曾就收取涉案包裹,收取 1,000 元報酬,指他「顯然並非一名絕對無知的青年」。法官亦對張曉惠的說法有所保留,其做法「似乎違反了大律師的專業守則」,因而不能肯定案發時雙方的會面情況,及不能肯定張曉惠曾否與陳強利等人串謀,令洪智謙不被檢控。
馬家健自脫罪後一直保持低調,未有接受過傳媒訪問及談論案件。而張達明2021年5月曾在社交專頁透露,馬家健當時已重新開始進修,亦已經找到兼職工作幫補家計,並再次接觸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