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編輯及男商人今年年中涉嫌在網上討論區留言,籲一宗非禮案罪脱男被告公開涉案女子資料。2人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分2案首次提堂,各被控1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2案分別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及2月2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2名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首案32歲商人周卓銘及次案36歲新聞編輯黃樂各被控於今年5月7日至8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女子X同意下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首案押後至明年1月,次案則押後至明年2月。
案件編號:ESCC 3399, 3400/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