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與廉署今天(18日)簽署諒解備忘錄,加強雙方的合作及交流,並就個案轉介、聯合調查及研究等訂立合作框架,以更有效打擊涉及反競爭及貪污的違法行為。
個案倘涉對方職能範圍 可主動轉介
備忘錄由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與廉署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丘樹春簽署,並由競委會主席陳家殷及廉政專員胡英明見證。根據備忘錄條款,競委會及廉署同意,當發現可能屬於對方職能範圍的事宜時,可主動作出轉介;如個案同時涉及雙方的職能範圍,則可協商展開聯合調查。雙方亦會積極考慮彼此提出的協助調查請求。
此外,備忘錄同時建立平台,讓雙方協調培訓計劃,包括舉辦聯合培訓活動,提升雙方人員的能力。
競委會與香港國際廉政學院在過去兩天(17及18日)首次合辦「打擊貪污及反競爭行為聯合執法課程」。廉署及競委會共30人員完成為期兩日的專業培訓課程,今日獲頒結業證書。今次課程由資深廉署及競委會人員分享打擊貪污及反競爭行為的執法知識及經驗,並為學員安排模擬聯合執法行動訓練,涵蓋擬定行動計劃、拘捕搜查、處理證物及錄取口供等範疇,提升學員面對各種情境的應變力。
陳家殷表示,涉及反競爭行為的個案,除了違反《競爭條例》外,有時亦會涉及觸犯其他法例,因此競委會一直積極加強與本港其他執法機構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可進一步鞏固彼此的夥伴關係,發揮協同效應,共同維護香港公平競爭與廉潔的環境。
胡英明則表示,廉署與競委會在香港社會的角色非常重要,會繼續致力打擊貪污,積極維護廉潔公平營商環境,以吸引企業來港落戶,發揮香港於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
廉署與競委會一直保持緊密聯繫,針對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行為,兩個機構分別於今年4月及8月採取兩次聯合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新冒起的貪污圍標集團。
另廉署已先後與證監會、財務匯報局及保險業監管局簽訂諒解備忘錄,以確立和加強與市場監管機構的合作,共同打擊貪污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