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撤受賄指控要求被拒

負責市長亞當斯貪腐案的聯邦法官駁回了辯方律師試圖撤銷指控的申請。在一份長達30頁的命令中,法官何戴爾(Dale E. Ho)反駁了亞當斯代表律師的論點,即檢方指控不符合聯邦對賄賂的定義。檢察官聲稱亞當斯於2017年接受土耳其政府的豪華旅行時,發生了賄賂行為,但辯方律師指出,聯邦最高法院最近的裁決,提高了檢察官提出貪腐案件的門檻。

據《紐約時報》報道,何戴爾在判決中承認,法律的適用已經發生變化,但認為起訴書已經足夠。他說,亞當斯的代表律師提出了真正的問題,即亞當斯被指控獲得的好處和被指採取回報行為之間,是否相隔了太長時間。但法官表示,這些問題應該在審判中解決。據《紐約時報》報道,何戴爾在判決中承認,法律的適用已經發生變化,但認為起訴書已經足夠。他說,亞當斯的代表律師提出了真正的問題,即亞當斯被指控獲得的好處和被指採取回報行為之間,是否相隔了太長時間。但法官表示,這些問題應該在審判中解決。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於9月底對亞當斯提出起訴,使他成為紐約市近代史上第一位面臨刑事指控的在任市長。
案情指出,消防局官員出於安全考慮推遲了土耳其領事館大樓的開放。檢察官表示,當亞當斯於2021年聯繫消防局時,消防官員認為「如果他們不批准開設領事館,就會失去工作」。檢察官稱,亞當斯當時已贏得了民主黨市長初選,幾乎肯定會成為下一任市長,因此有如直接向消防局長要求協助。
亞當斯的律師認為,除此之外,檢察官的指控和他們列出的時間表過於模糊。代表律師巴什(John Bash)在上月一次聽證會上表示,「這實際上並不意味著雙方同意採取正式行動。」而且亞當斯給消防局長發信息時還不是市長,「大家一致認為,亞當斯在此事上沒有監管權。」
但是,負責該案的首席檢察官斯科滕(Hagan Cordell Scotten)進行了反擊,「這樣的協議是隱含的,它們在被告及其同謀的腦海中不斷演化,不會有一個確切的日期。」
法官於17日寫道,即使沒有正式權力,「一名官員可能因向另一名官員施加壓力而承擔刑事責任」,這一論點已有先例支持。即使未上任市長,當時亞當斯仍然是區長的身分。法官寫道,將由陪審團決定亞當斯是否利用其官方職位向消防局施加壓力。
亞當斯的代表律師斯皮羅(Alex Spiro)於17日發聲明表示,這項裁決證明檢方提出的是「人為案件」。他說,「法院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才解開其法律理論,在裁決中對其中的幾個理論提出質疑,並證明這宗案件只是為了傷害亞當斯而發明的,根本不是為了正義。」
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拒絕置評。除了賄賂之外,亞當斯還被指控欺詐罪、串謀實施詐欺並收受非法外國競選捐款;以及兩項非法索取外國競選捐款的罪名。他強烈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表示不認罪。
法官也拒絕了亞當斯把審判推遲到4月1日的請求,他定於4月21日受審。

亞當斯貪腐案定於4月21日開審。 Jefferson Siegel/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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