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正式實施《公寓租賃公平法案》(FARE),禁止業主將經紀費用轉嫁給潛在租戶。儘管市議會上月通過法案後市長亞當斯拒絕簽署,但由於法案以多數票獲得通過,因此無阻其生效。
CBS報道,《公寓租賃公平法案》於14日起生效,為期180日至明年6月。新例下,聘請經紀的一方須要向經紀支付費用。提出法案的布碌崙民主黨市議員奇奧斯(Chi Ossé)批評,一直沿用了數十年的政策不公,導致全國大多數城市的租客都要負擔經紀費。他相信,新法將為紐約市民帶來更實惠的租金。
奇奧斯感謝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和議會在法案立法方面的通力合作,數十個工會和倡導團體的支持亦是不可或缺。奇奧斯還要感謝民眾發起草根運動,令他們得以在遊說過程中對抗房地產團體龐大的政治和財政資源。
紐約市議會於11月表決《公寓租賃公平法案》,最終在51票中獲得42票得以順利通過,之後亞當斯有30天的時間簽署法案,但由於法案以多數票獲得通過,因此不能被否決,所以即使亞當斯沒有簽署,法案最終仍然能夠成為法律。
亞當斯上月表示,擔心法案會導致租金成本增加,房地產集團也有同樣的擔憂,稱業主只會將經紀費計入租金中。奇奧斯則認為,紐約市近一半公寓的租金都處於穩定水平,因此業主將經紀費添加到租金中是違法的。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