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不當行為的聖馬刁縣警察局長科普斯(Christina Corpus)正承受的下台壓力越來越大。由於目前無權將縣警察局長革職,縣參事會3日通過縣憲章修正案,希望選民允許擴大縣參事權力將科普斯趕下台。
NBC灣區新聞報道,在縣參事賈力輝(David Canepa)缺席下,縣參事會以4-0二讀通過這份修正案,將於明年3月4日交由選民決定,僅需簡單多數票即可通過。
根據修正案,若縣警察局長涉嫌違反局長職務相關法律、公然或重覆怠忽職守、挪用公帑、故意偽造文件或妨礙調查等違規,五人縣參事會需要四票就能將對方免職。修正案又規定縣參事會以書面形式提出免職理由,投票前需進行聽證會。
修正案將於2028年12月31日到期,縣參事會將縣警察局長革職的權力將會失效。
科普斯被指報復縣警察局員工、發表種族歧視和恐同言論和給予其幕僚長安內爾(Victor Aenlle)過多權力。由退休法官科德爾(Ladoris Cordell)撰寫的400頁獨立調查報告指控,安內爾與科普斯有不正當關係,但科普爾否認指控。
從科普斯2023年上任以來,縣警察局已流失100多位警員,她又先後遭到多個縣警員工會通過不信任動議。
但即使面對來自縣參事會和國會、加州和地方政治官員要求其下台的壓力,科普斯仍堅拒辭職,這就是縣參事科索(Noelia Corzo)和穆勒(Ray Mueller)提出修正案的原因。
科索解釋,縣警察局長的任期為六年,但科普斯上任才兩年,還有四年時間選民方可選出新局長,因此需要提出這個修正案。雖然縣參事會通過縣憲章修正案,但同時延長對科普斯發出的正式邀請,讓她可於本月10日會議上宣誓後為自己辯護。科索擔心科普斯在宣誓下仍會說謊,所以她對邀請決定投棄權票。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