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遊民勒頸案結案陳詞

地鐵遊民勒頸案審訊近一個月,辯方律師及檢察官進入結案陳詞階段,之後陪審團就會作出決定被告命運的決議。

綜合《紐約時報》及《紐約郵報》報道,檢方稱,被告佩尼(Daniel Penny)曾是一名海軍陸戰隊員,去年在地鐵車廂內掐住遊民尼利(Jordan Neely)的脖子約6分鐘,導致其死亡,因此被指控犯有過失殺人罪。

至於案中死者30歲的尼利多年來一直受精神問題困擾,他於2023年5月1日下午在F車上大喊大叫,把夾克扔在地板上,大步穿過地鐵車廂,據目擊者稱。他當時走近其他乘客,尖叫著說自己肚餓,想回到監獄,稱不在乎自己是死是活。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26歲佩尼的律師告訴陪審團,其當事人介入並制伏尼利,是擔心他會傷害其他乘客。辯方律師萊瑟(Steven Raiser)於2日表示,檢方對佩尼的指控就像「試圖把三個大方釘強行塞入一個小圓孔中──儘管他們盡了最大努力,但還是沒有成功。他們急於根據醫學科學以外的東西做出判斷。」

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說,佩尼當時採取行動從「絕望」的尼利手中拯救了地鐵乘客,「他在其他人沒有採取行動時採取了行動,他冒著生命危險,是為了完全陌生的人才這麼做。」他最後問道,「你希望誰和你一起乘坐下一趟列車?是那個戴著耳機只顧自己的人,還是那位會出手相助的人?還是,你只能寄望自己單獨一人坐地鐵時,不會有像尼利那樣的人進來?」

助理地區檢察官約蘭(Dafna Yoran)於2日結案陳詞中表示,「在今次事件中,沒有人必須死去。被告佩尼要保護乘客免受尼利傷害的話,遠不需要如此使用致命的武力。他本可以輕鬆地制止尼利,而不必把他掐死。」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L. Bragg)坐在約蘭講台後面聆聽。法庭辯護方的觀察員包括來自皇后區的共和黨市議員帕拉迪諾(Vickie Paladino)。

在陳述案情時,檢察官並未對佩尼的行為背後可能動機提出質疑。約蘭說,他最初制止尼利的行動「甚至可能值得稱讚」。她說,「但根據法律,只有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致命的武力,例如掐脖子。在這裡,被告做得太過分了。」

檢察官傳喚了30多名證人,試圖把陪審員的注意力從當時乘客感受到的恐懼,轉移到列車停在百老匯-拉斐逸街(Broadway-Lafayette Street)車站後的那一刻。他們認為,佩尼在海軍陸戰隊接受過使用頸鎖的訓練,他應該知道自己有殺死尼利的危險,並指出即使其他人當時試圖警告他,或幫助制伏尼利,佩尼到最後也沒有放手。

佩尼的律師辯稱,尼利的死亡並非由掐脖子造成,而且不可能知道佩尼當時施加了多大的壓力。辯方表示,尼利的死是由其精神分裂症、合成大麻使用和鐮狀細胞特徵導致。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