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澳洲警員在用電擊槍制服高齡95歲老婦,致其重傷死亡,被判誤殺罪成。案中死亡的老婦行動不便,要用助行架,事發時拿着牛扒刀,被告認為是「迫在眉睫」的情況,所以使用電擊槍,但陪審團不同意。
電擊發生前,諾蘭在護養院內手持助行架溜達。 NSW Supreme Court
電擊發生前,諾蘭在護養院內手持助行架溜達。 NSW Supreme Court
電擊發生前,諾蘭在護養院內手持助行架溜達。 NSW Supreme Court
被告懷特(右2)等警員接報到場。 NSW Supreme Court
新南威爾士州警方就諾蘭離世發表聲明。
諾蘭(Clare Nowland)曾在80歲生日時以挑戰降落傘作為慶祝。 美聯社
諾蘭(Clare Nowland)曾在80歲生日時以挑戰降落傘作為慶祝。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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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死者諾蘭(Clare Nowland)患有腦退化症。案發於2023年5月17日清晨5時,法庭文件顯示,當時她拿着兩把刀,推着助行器在護養院裏走動。護理人員叫她返回房間,她拒絕,並向一名倒地上的工作人員扔了一把刀,工作人員便報警求助。
庭審發現,警員和救護員到場時,諾蘭坐在一個辦公室裡。他們要求諾蘭放下手上的牛扒刀不果,懷特便使出電擊槍。但他在庭上承認:「我完全理解這會給她帶來某種傷害和痛苦,但我覺得風險已經上升到需要解決方案的程度,而處理此類事件時,迴避不是我們的工作。」
懷特表示,當時他認為「暴力對抗迫在眉睫」,符合用電擊槍對付長者的準則。諾蘭被電擊後向後摔倒,撞傷頭部,一周後在醫院去世。
檢方認為,當時完全沒有必要使用電擊槍,這對於一名虛弱的老年婦女來說是過度武力。
陪審團經過3天審議,最終裁定懷特誤殺罪成,違反了對諾蘭的照顧義務,以及作出非法和危險的行為。案件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