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巴士上丟煙蒂致4車焚毀 17歲巴士迷被判入更生中心 官望加強守法意識

中五學生去年11月於元朗白沙村露天停車場的一輛退役巴士上吸煙,惟他拋下的煙頭令雜物起火,導致兩輛共值逾15萬元的退役巴士,以及兩輛私家車遭嚴重焚毀。涉案17歲巴士迷早前承認1項縱火罪,法官彭中屏今於區域法院判他入更生中心,望能加強他的守法意識。

稱誤交損友才屢次犯案

彭官判刑稱,被告於基層家庭成長,父母忙於工作,教育程度為中五,小學時操行良好,惟於2022年網上結識損友,才屢次犯案及進入更生中心。彭官考慮被告有4項刑事定罪紀錄,包括不小心駕駛罪等,亦違反感化令,認為感化及社會服務不足反映本案嚴重性,惟念他被告於案中沒有使用助燃物品,並非存心縱火,亦非有意圖損害車輛,只因妄顧風險引致本案,事發後沒有逃離案發現場,坦白及早認罪,且被告因本案已羈押3個半月,彭官認為入更生中心能加強他的守法意識,對社會利益有好處,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現年17歲中學生陳喆昊,承認於2023年11月10日,在新界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丈量約份第119約地段第1775號近燈柱AD9408,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2輛雙層巴士和2輛私家車,意圖摧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

案件編號:DCCC 44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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