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日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宣判,45名定罪被告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10年,其中「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囚10年、區諾軒囚6年9個月、趙家賢囚7年、鍾錦麟囚6年1個月,其餘被告監禁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回覆《星島》查詢時表示,明白公眾關注判刑,但基於有關案件的判決,有可能即將進入下一階段的司法程序,他認為現階段尤其不適宜作出評論。
杜淦堃:尊重法庭每一宗裁決
杜淦堃指出,一向尊重法庭的每一宗裁決, 亦希望大家尊重法庭這次的裁決,並認為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院,完全有能力獨立地運作、只按法例審理、判決任何案件(包括跟國家安全有關的案件),及處理有關的上訴及終審程序,希望各方不要影響香港的司法制度獨立運作。
戴耀廷判囚10年。
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
趙家賢判囚7年。
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資料圖片
黃之鋒認罪。資料圖片
現場逾百人等候進入法院。楊偉亨攝
逾百人在公眾席輪候。蔡楚輝攝
大批傳媒通宵排隊輪候。蔡楚輝攝
現場逾百人等候進入法院。歐樂年攝
大批警員在法院外佈防。
堅信法官履責會遵從就職誓言
杜淦堃堅信香港特區的法官履行其職責時,會遵從他們在香港就職時的誓言:「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